更人性化交規,杭州“優駕容錯3.0”將于12月1日起實施
日前,杭州市交警部門以駕駛人開車更加文明、執法更有理性、城市更有溫度為出發點,宣布將于12月1日起實施“優駕容錯3.0”管理措施。“優駕容錯3.0”措施的適用對象不再局限于小型非營運車輛,而是面向所有機動車。連續3個月以上在杭州范圍內無該違法記錄的,就可享受“首違警告”,對該首次違法口頭警告教育,消除違法行為后放行,不予處罰。即便在3個月內有其他交通違法,也不受影響。

“優駕容錯3.0”措施中,機動車11種違法行包括:1.未按導向車道行駛,但未影響相關車道內車輛正常行駛的;2.違反車道分隔禁止標線,但未影響相關車道內車輛正常行駛的;3.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一年內仍駕駛機動車的,但不得繼續駕駛車輛;4.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粘貼實習標志;5.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6.未按規定噴涂放大的牌號的;7.駕駛室放置物品妨礙安全;8.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9.違反交替通行規定;10.機動車停車越線;11.駕駛機動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除外)超速未達20%的。

特別注意的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上述可以口頭警告教育的違法行為,仍將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口頭警告教育后,時間重新開始累計。而對于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或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貨車右轉未停讓、斑馬線不停讓、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等嚴重威脅交通安全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杭州交警將依法嚴查嚴處。
據了解,自從2021年3月推出“優駕容錯2.0”措施以來,已有超195萬起輕微違法行為免于處罰。杭州交警的該項舉措如果可以逐步推向全國將會讓更多的駕駛員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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